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陕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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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二处

  对口财政部预算司(部门预算业务工作)、国库司和各部门预算司(部门预算业务工作)以及资产管理司(部门资产管理业务工作)等,负责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审核评估驻陕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向财政部提出审核意见。

3.监控、分析及预测驻陕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核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监控财政授权支付资金,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报告;管理驻陕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4.审核驻陕中央预算单位决算编制情况,向财政部提出审核意见并按要求督促落实。

5.审核陕西省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6.审核驻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事项,按权限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事项,向财政部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7.监督驻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违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8.开展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并督促落实。

    9.完成财政部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师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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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