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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陕西监管局:着眼三个方面 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做出重要指示,提出“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这是党中央首次提出将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一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会监督工作在新时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新定位、新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部监管局在经历机构改革、更名设立后,更应深刻认识党中央提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切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财会监督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持续推进监督体制改革,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形成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体框架。从党的十九大提出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规划,到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单独成章,列为重要内容,再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明确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当中,进一步充实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织架构,标志着党和国家对财会监督工作在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使命。财会监督作为经济监督的一项基础手段,其在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定位越来越明确,任务越来越清晰,责任也越来越重大。监管局作为财政部专门派出的监管机构,应当自觉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财会监督职能,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发挥应有作用。

  二、加强财会监督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资金如何分配好、使用好、监督好,如何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转移支付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监督、金融财务监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具体工作中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都离不开财会监督这一基础工具。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决战脱贫攻坚,各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最终都将落实到具体的惠民项目、惠民资金,这些项目、资金是否使用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关乎党和国家长远发展。监管局要充分认识财会监督工作对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将财会监督当作单纯专业工作,就业务谈业务,就监督开展监督的思想局限,自觉把财会监督工作作为履行党和国家监督职能的一项政治工作,主动承担起财会监督的牵头主体责任,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作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积极探索确保财政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财会监督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财会监督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经济、财政工作规范运行的基础保障。财会监督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高、社会关注度广、影响深远,关系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加强财会监督是依法行政,打造公开透明阳光型政府的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也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监管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结合职能转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积极转变观念,把握监管局工作定位和履职要求,紧扣《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开展财会监督,将财会监督始终贯穿并融入财政监管全过程。对照党中央对新时代财政工作及财会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聚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新使命,进一步优化工作职能、强化履职能力、转变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成效,寓监督于管理,寓监督于服务,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促进财政中心工作方面应有的作用,保障社会经济规范运行,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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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