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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陕西监管局:积极服务全国人大代表 认真听取政策建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预便〔2020〕63号)要求,财政部陕西监管局迅速组织人员对西安市、宝鸡市、杨凌区等5市1区试点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向陕西省人大发送了邀请函,邀请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的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提供的陕西团全国人大代表名单,向全国人大代表马玉红(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民盟陕西省委会副主委)、方兰(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详细介绍了这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要求、评价指标、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两位代表认为财政部这项工作做的好、很细致,对陕西监管局仔细认真的工作态度予以肯定,要求以后加强联系,多沟通。方兰代表还表示,对陕西监管局下半年进行生态环境方面资金的绩效评价,希望带研究生能够参与进去。方兰代表对此项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特别关注,也很熟悉。

  根据汇报情况,两位代表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习近平总书记这次来陕再次强调了继承和发扬延安精神,延安精神的实质就是实事求是。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补贴政策,应允许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环境要求的基础上,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不要搞一刀切,要实事求是。二是西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补贴标准应参照最高标准,最低也应是省会城市的补贴标准,而不是汾渭平原的补贴标准。三是此次考核指标体系中应取消“城乡结合部”的概念。国家目前提倡扩大城市规模,有利于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卫星城市”的概念不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而对城乡结合部的认定也存在准确把握的问题。

  方兰代表还提出,她曾经向相关部委就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补贴政策提出了相关问题,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此次经陕西监管局解释,她对政策了解得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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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2日